2014年,越南全国人口达到9000万,其中男性人口占50.2%,女性占49.8%。由于越南人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因此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越南每年男性婴儿生育比重远高于女性婴儿比重。越南政府为了应对这一状况,越南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措施,包括对生女婴家庭发放补助金,以提高孕产女婴的出生率。
越南的婚俗很怪,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在越南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新娘的“初夜”不是给丈夫的。而是在新婚之夜,约会以前的旧情人,同床一晚,以示谢恩。以后与旧情人再不往来,一心一意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婚后,越南女人在家里地位很低,辛苦劳作,任劳任怨。这一切,让越南女人更想远嫁了。 有想嫁的,有想娶的,自然就会出现给他们搭桥的。在越南有“养妈”之说。“养妈”会在越南的乡下,找些貌美的想远嫁的越南姑娘,集中后进行统一培训。这样的培训包括仪表与修养,甚至包括语言,使这些姑娘看起来,秀外慧中,贤良淑德。
有调查表明,20年前,台湾最多的是大陆新娘,20年后,台湾最热的是越南新娘。据统计,在台湾的外来新娘在25万以上,除了大陆新娘有12万多之外,后起之秀的越南新娘已经达到7万人以上。有一些研究台湾社会外来文化的学者认为,东南亚新娘的大规模出现,起源于1994年台湾当局提出“南下政策”,经济文化来往的增多、来往的方便,也让两地婚介异常活跃,中介公司成倍增加。
反过来看,虽然大陆新娘同文同种,台湾社会最歧视的其实还是她们。首先媒体极力报道大陆女子偷渡来台、用假结婚换取入境许可、下岸之后就从事种种如卖银等不法活动的新闻。造成不少台湾男人对大陆新娘的印象是“水性杨花”“不可靠”“个性刁钻”,以至于“不敢娶”。
在许多台湾人的印象中,越南姑娘是既温柔又可爱的女性的代名词。不过,在台湾北部一些地区的铯晴场所里,一些老板竟然利用这一点作为招徕顾客的“噱头”——只要客人们肯花钱,就有“越南新娘”陪着唱歌、喝酒、跳脱衣舞,甚至是玩“爱侣游戏”,并美其名曰“越南之旅山中传奇”。仅在台北县三芝、林口一带,就至少有十多家铁皮屋式的“越南新娘”酒家。
按照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越南新娘”只要完成结婚手续,即可取得台湾的合法居留证。来台4年后,可申领台湾“身份证”。与“大陆新娘”赴台后要熬上七、八年才能取得台湾“身份证”的状况比起来,“越南新娘”幸运多了。不过,这也让一些“越南新娘”更不安心于他们的“台湾之家”了。部分不满意婚姻状况的“越南新娘”在忍耐4年、取得台湾“身份证”之后,会尽快想办法与丈夫离婚,或是干脆离家出走。台湾媒体提供的一个统计数字说,越南新娘”离婚的比例逐步提高,平均每10个家庭中就有3个家庭以离异告终,离婚率高的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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