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无关。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据澎湃新闻报道,云南丽江市永胜县6名在职教师,因寒假期间在自己家里打麻将,被当地警方查获,6人被处行拘十日。“问题线索”被移交至县教育局调查处理后,6名教师近日又均被降低岗位等级,涉事3所学校的校长也被问责。
此事被曝出后,激起不小的舆论波澜。公众敏感的,倒不是“执法执纪从严”,而是“寒假在家打麻将”行为、“先被拘留后被降级”后果之间的逻辑关联,在法治框架下是否站得住脚。
就目前看,当地有关部门对6名教师的定性跟很多网友对此事的感性判断,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前者的研判逻辑是“打麻将-赌博-有违师德师风”,后者则认为熟人朋友“寒假在家打麻将”属于正常娱乐,不应归于违法违纪行为之列。
这6名教师打麻将,到底是赌博还是正常娱乐?在“涉案金额”、主观目的等尚不明晰的情况下,对其定性注定会存在模糊空间。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赌博必须得符合“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等要件。“聚众赌博”的内在前提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
这其中,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关键——如果只是为了娱乐消遣,而不是通过直接参加赌博获利、抽头渔利等方式营利,那就不应被视作赌博。“两高”和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严格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等,不得以赌博论处。
考虑到很多人对打麻将娱乐跟赌博界限分不清,2017年2月,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向武汉政协提出了以法治思维厘清“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界限的建议,这是全国首例立案的“麻将政协提案”。之后武汉公安部门做出回复: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不论赌资大小);对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1000元以上的,分三个梯度处以罚款。
考虑到法律层面对赌博适用条件框定得很严格,对个体正常的“麻将娱乐”权利持保护态度,很多人难免由着生活经验生出疑虑:永胜县有关部门对6名教师严肃处理,确定不是严格过头了?
这份顾虑未必全是杞人之忧:在此之前,山西长治、福建宁化还曾发生“多名教师自费AA制聚餐还被纪委通报批评”、“两名教师在路边摊买菜被通报”事件,引发舆论哗然。这类将正常生活跟腐败混为一谈、正风肃纪扩大化的做法,也遭到“执纪步入歧途”的漫天质疑。而两地官方之后也摁下了“纠错”的按钮。
永胜县这起事件是否是旧事重蹈,存在矫枉过正之处,眼下还不好断言。而为了消除公众疑虑,当地有关部门显然有必要对具体情况、处分依据等,进行充分解释说明:对6名教师又是行拘又是降级的处理依据,究竟是什么?这6人的打麻将行为,又是否构成赌博?如果构成,那是否同时满足法律意义上的“营利目的”、“聚众”和赌资5万元以上等前提?
说白了,向公开要公信,用充分解释去消除公众疑窦,是当地跳出舆论围困的不二之法。此事中的是与非仍待厘清,但由此引发的舆情,对更多地方也是警醒:“执法执纪从严”是好事,但也要行之有据、充分公开,避免在“小题大做”中跑偏——拿执纪从严来说,它针对的是治权治吏治、治特权治歪风,而不是挤压民众正当的权利。
但愿此事的始末,都经得起“法治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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