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有张白纸黑字的合同,入赘合同,是上星期去温州认门的时候,未来岳父亲手交给我的。事实摆在眼前,只要我签下这张神奇的合同,就可以一次满足三个愿望:
1、温州市区一间120平的房子(女友说值300来万),写我们两夫妻的名字。
2、一辆包牌62万以内的车子,什么车随我选,归到我名下。
3、88万元现金,第一用途是来装修,剩下的我爱咋花咋花。
当然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嫁妆,入赘之后,我必须:
1、从此改姓陶,并且改口叫岳父为爸爸,叫岳母妈妈,叫堂小舅子为堂哥,以此类推。让我感到迷惑的是,这样一来,我岂不是跟自己的亲妹妹结婚?
2、生来的孩子全部姓陶,假设前三胎中有一个(或以上)是男孩,生足三胎就可以金盆洗手;如果,运气不好,前三胎都是女儿,那就一直生到有男丁为止。
3、到温州去过日子(可以把我父母接来)。到时候,我可以自己选择,是要在当地的政府单位上班,还是去岳父家的厂里帮忙。
现在我也不知如何是好,这么苛刻的条件让我感觉像卖身一样,但是我真的很爱女朋友,多希望她和我一样的家境,我们一起奋斗编织美好的生活,我真的不知道要不要接受,谁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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