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巨头奔驰公司因价格垄断被江苏省物价局罚款3.5亿元,另有部分经销商也因此被罚款786.9万元。这是继奥迪、克莱斯勒后,又一家车企违反《反垄断法》被罚。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调查,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另查明,奔驰汽车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
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北京追访:北京是否有垄断? 不好说
今天上午,本报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他首先分析了厂家实行“限价”销售的原因:“像这次新闻中说到的奔驰E级、S级整车,都是紧俏车型,也往往容易被厂家做‘限价’——车企希望延长这些挣钱车型的保鲜期、稳定其市场价格。另外,厂家也深知众多消费者对一些豪华车型买涨不买落的心理,从而限制区域销售和最低转售价格。”颜景辉进一步分析,虽然市场上存在着多种影响销量的因素,但厂商仍不应该在实行销售策略的过程中违反《反垄断法》,“对于厂商来说,这项法律就像一根弦,要随时绷着。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去制定有利的销售策略。”颜景辉认为,从近期汽车市场看,大品牌的垄断行为均有所收敛。
北京市场是否存在江苏的限价行为?多位业内人士对此讳莫如深,他们并没有否认这种情况,只是含混表示“这个不好说”。
今天上午,记者拨通北京北奔奔驰4S店销售热线,销售顾问表示店里所售车型不仅不加价,而且还有大幅度优惠。例如E260运动豪华版现车,虽然标价54.9万元,但可优惠8万元。至于优惠原因,该销售顾问表示,不能透露何时开始的优惠,但确实算是“罕见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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