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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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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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国药官方微博今日下午发布了《致广大消费者、全国合作伙伴的一封信》,对此前公众质疑的配方毒性问题、豹骨等原料购买合法性问题等作出了回应。
信中称,2018年3月至4月,内蒙古食药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3次飞行检查,检查内容涉及车间、质量控制、人员管理、数据完整性、供应商审计及成品销售情况等。鸿茅药酒称,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生产,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信中还称,2018年内蒙古食药监局对该公司的豹骨、人工麝香的的增值税发票、出入库台账、批生产记录、库存数量进行了检查,豹骨、人工麝香的购买、使用、库存数量吻合,豹骨、人工麝香的购买、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对于附子、天南星、半夏的毒性问题,鸿茅药酒称,该公司使用的上述原料为炮制加工品,因为不属于毒性中药品种。
信中还对鸿茅药酒的配制技艺申遗问题、甲类非处方药的认定问题等作出了回应。
全文如下:
【鸿茅药酒再发声明:豹骨和人工麝香购买使用合规】今日下午,@鸿茅国药 发布《致广大消费者、全国合作伙伴的一封信 》称,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注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符合质量标准;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的遴选、审批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致广大消费者、全国合作伙伴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