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尾灯有苍蝇

2018年4月10日讯,王先生2015年6月花34.8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2017年10月,他发现车辆左侧尾灯大灯内有一只苍蝇,王先生认为苍蝇是原厂生产中进入的,他以轿车有质量瑕疵为由将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奔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返还购车款及其他损失共计76万多元。

新华社/法新 供图

今天上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被告称,车灯进苍蝇是车辆使用的正常现象。

今天上午,原告王先生一个人前来应诉。王先生说,2015年6月26日,他以3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被告生产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支出车辆购置税3万元、保险费7217.26元。

“2017年10月的一天,我刚洗过车,当时好多朋友在一块儿,他们说,你的车里有苍蝇,我们几万块钱的车里也没有。”原告称,当时自己非常尴尬,“苍蝇是死的,怎么拍车灯,它都不动,但对使用性能没有明显影响,只是感觉不舒服,很难受。”

开庭前,王先生曾向记者展示他当时拍摄的车灯视频及照片。在手机视频中,可以在车灯内看到一只完整的苍蝇。

王先生说,他紧急去当地修理厂确认原因,结论是苍蝇为原厂生产中进入,排除后期使用中进入的可能性。“车灯后面打开之后非常严密,不用说苍蝇,一个蚊子也进不去。它后面有个翻盖,扭开以后每个螺丝都有保护漆,到现在保护漆还没动。”

王先生说,他立即向被告打电话投诉,然而被告很傲慢和霸气,没有正确面对,也没有积极妥善处理,原告曾向当地4S店反映情况,均没有得到处理结果。王先生表示,修车尾灯大概需要七八千块钱。

王先生认为,被告生产的涉案轿车存在质量瑕疵,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收回该问题车辆,双倍返还原告已付购车款及各项其他损失共计76万余元。

“在原告没有把涉案车辆交由法庭和我方检视的情况下,原告所称的事实是存疑的,我们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求。”被告北京奔驰公司称,涉案车辆通过整车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合格产品,没有质量问题。

被告称,原告购车时签署了新车交车单,这代表原告通过了车辆外观核验等验车环节,说明当时没有苍蝇。“苍蝇无论何种原因进入尾灯,都不影响车辆尾灯的使用,也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所以不属于质量瑕疵和质量缺陷。”

被告还认为,原告不能证明苍蝇是在生产中进去的。庭上,被告用手机向法庭和原告展示了车尾灯的内部构造,“从一般常识看,汽车尾灯是开放式而非封闭式的设计,因为热量和压力的问题,车灯背面是有孔洞和缝隙的,这是为了延长尾灯的使用寿命,蚊蝇寻找光亮和热源,进入车灯的现象比比皆是、不足为奇,属于车辆使用时的正常现象。”

原告称,涉案车辆在其山西老家,法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涉案车辆尾灯的设计构造是否密闭还是存在孔隙,需要现场勘验车辆之后,本案再择期开庭。

>>>下载APP观看高清福利视频,无忧开车<<<